环境信用公开承诺倡议书
生态环境领域生产经营者们: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诚信盘锦”建设,积极创建第三批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在生态环境领域中全面推行信用公开承诺制度,在此我们倡议:
1.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按照要求规范操作、规范管理,强化自律,诚实守信,不造假、不失信。
2.提供的所有资料或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3.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违规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倡议人: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日 期: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