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7-09-07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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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关于加强监管保障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有序平稳开展的通知》辽环车发【2017】6号,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对我市环检机构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加大检验机构监管力度,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通过检查排放检验过程、审查原始检验记录或报告、审核检验报告、组织检验能力对比实验、验证检验控制系统功能等方式开展检验机构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暂停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