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十九大期间及重污染天气环境维稳安保工作精神,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加强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改善空气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实现我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让盘锦蓝天长驻、碧水长流,全社会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时间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从2017年10月18日开始,2018年5月30日结束。
四、组织安排
为加强督导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三个督导检查组,具体负责各县区、经济区秸秆禁烧工作的指导,并对辖区内的秸秆焚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收集焚烧秸秆的查处及问责情况。
第一组:负责盘山县和双台子区
组 长:刘瑛
副组长:李建
成 员:李庆海、王一隆、黄维安、葛大仁
第二组:负责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和兴隆台区
组 长:尹韬
副组长:曾增
成 员:韩君、韩照宇、弋戈、任飞
第三组:负责辽东湾经济区和大洼区
组 长:刘刚
副组长:郭国军
成 员:张德宏、陈猛、周奉生、姜志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针对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负起责任,十九大期间每天要对各县区、经济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县区也要建立巡察组,对本区域内的秸秆焚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烧秸秆现象立即制止,及时上报,并报送同级政府处理。
2、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督导检查组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巡查,严密监督各县区、经济区范围内秸秆焚烧问题,坚决堵住秸秆焚烧行为,防止大气污染事故的发生。
3、认真检查,加强指导。督导检查组要及时掌握所负责区域秸秆禁烧工作动态,加强工作指导,对禁烧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尽力帮助协调解决,督促各县区、经济区认真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各县区、经济区环保局对出现的焚烧秸秆现象,要启动问责机制,并上报市环保局督导组。
4、细化措施,及时处置。各督导检查组要对各县区、经济区的重点目标和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指导和协调县区、经济区的禁烧工作。在巡查中,一旦发现焚烧点,要拍照取证,记录下火点坐标位置、范围和过火面积,及时与县区、经济区沟通,督促做好灭火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认真统计火点情况和问责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