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汛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
8月份以来,我市进入主汛期,为切实做好汛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水、火等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安全事故,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我市及时转发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汛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汛期辐射安全责任;
二是要强化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辐射事故隐患;
三是要强化应急准备,确保汛期核与辐射安全。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凯发旗舰厅手机登录的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